编者按:为进一步高标准、严要求的推进白沙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突出学习教育的政治性、持续性,即日起,白沙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晒笔记,谈心得》专题活动,每位干警晒学习笔记,分享学习心得,与大家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并由院庭长对各自分管部门学习笔记进行点评,力促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法院干警政治鉴别力、法律适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贯彻执行能力上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分享人:白沙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蒋湘春
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文本与法律体系缺一不可,通过立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施行让“纸面上的法律”成为“践行中的法律”,法治才能真正成为“良法之治”、治理现代化才能在坚实的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施行,确立了政务处分与处分双轨并行的二元处分体制。对公职人员监督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我们法院干警应当认真学习政务处分法相关内容,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精神要求,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政务处分法将散布于不同法律法规中的部分依据统一了起来,把党政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以及村干部等各类行使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体系,对有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惩戒实现全覆盖。做到公权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管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分就覆盖到哪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向纵深发展,让公职人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成为中坚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政务处分法对处分主体采取“双轨并行”的方式,政务处分法规室、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一方面,监察机关应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另一方面,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作为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体现纪法贯通,着力解决一方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多头管”“管不了”的现象,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从而推动党内监管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衔接。
我们法院干警还要做好政务处分法的宣传讲解,明晰法律赋予的权力义务,增强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在执法过程中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