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白沙法院充分发挥“法院+”诉前调解优势,运用行政诉前调解处理程序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非诉强制执行纠纷。
2023年7月,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发现符某某自2022年1月1日起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先后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对符某某作出《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责令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决定书》并送达,但符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及诉讼,也未按照行政征收决定履行相应义务。2024年3月20日,该局向白沙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
立案法官在查看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有在诉前达到实质化解矛盾的可能,遂引导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征得该局同意后,立案庭法官一方面主动联系符某某,向符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另一方面向相关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征求相关调解建议,从法理、情理及解纷成本角度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符某某全额缴纳相应费用,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白沙分局撤回起诉。
下一步,白沙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要求,深刻践行能动司法,积极探索行政争议的化解,持续加大内部协同、外部联动、职能延伸力度,创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举措,促进行政争议高效、实质化解,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