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白沙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六驻点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将学习贯穿始终,锚定目标任务,紧盯顽疾整治,强化组织查处效能,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院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
自查自纠方面
一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投诉举报热线等,同时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条幅、应知应会知识内容在法院及两个派出法庭张贴,并利用法院大屏幕滚动播放队伍教育整顿内容,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坚持用好谈心谈话这一“法宝”。印发《查纠整改环节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做到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必谈,引导全院干警充分理解“惩”和“治”的深刻含义,认清形势,自觉反省,主动说明情况。共组织谈心谈话2轮210人,重点苗头性谈话3人。
三是制定“从宽从严”政策处置流程图并上墙公示。明确“从宽从严”政策适用范围,明确了“自查”和“被查”问题的处置流程、时间节点,明晰了“从严”与“从宽”的界限和使用情形。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政策适用范围,对主动说明问题的干警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给予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次,集体约谈32人次。
四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分析症结、剖析根源,共查摆出问题52个,均已完成整改。7个党支部按要求全部完成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并针对梳理出的问题81个,制定整改措施81个,立行立改81个;汇编组织生活会材料7册。
组织查处方面
一是核查举报线索的情况:由查纠整改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案件线索核查9条,已完成核查的线索8条,正在核查的线索1条。已经全部建立台账,做到“一案一册”。
二是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制定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对2018年至今我院办理的9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全面倒查,首先由承办部门向线索案件专班提交自查报告,安排审委会9名委员每人负责一宗案件的评查,并已形成评查报告,未发现承办法官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三是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制定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的工作方案》,围绕225宗“十类案件”开展“交叉九查”即核查线索,重点审查案件的程序、证据及结果三个方面。案件自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发现问题案件8宗,已安排专人重点督办整改。
四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制定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各部门进行彻底清查,我院自2018年以来共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4件,有2件案件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进行了妥善处置。
五是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要求县检察院指派专人对县人民法院136宗刑事案件进行了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县检察院通过检查,未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六是智能化数据排查:制定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方案》。发现存在因追求结案率而有案不立的1宗,发现涉及超审限结案、超审限未结、久拖未决及延扣审限案件8宗,发现存在违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宗,已全部完成整改。对2018年以来审理的缓刑、发回重审以及被改判的刑事案件中未发现干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七是队伍建设巡查:6月1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巡查开始进驻我院开展巡查,我院向巡查组汇报了2018年以来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情况,根据巡查反馈意见,逐项完成整改。
专项整治方面
白沙法院在“六大顽瘴痼疾”基础上,将“立案难”“立案乱”“执行难”“执行乱”突出问题、学习贯彻新思想不认真不踏实不全面问题和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形成“6+2+X”模式,通过“三清”“八看”“九查”“一案一表”限时整改,坚决做好顽瘴痼疾整治。经核实研判问题性质,梳理确定“顽瘴痼疾问题”为23个,均已整改完成。
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行为的情况:通过自查累计发现贯彻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方面的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进行了核查,经反馈,我院干警及家属(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共计8人,经院党组核查研究研判,认定以上情况不属于清理范围,已经如实报备登记。
三是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经个人自查以及组织排查,未发现我院人员存在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况:对1990年1月1日至今办理的2296件刑事案件进行排查,对排查出存在瑕疵的2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分析研判,认定违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依法纠正1件,给予提醒谈话处理1人。
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的情况:经核查,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方面的问题7个,其中有案不立1个,压案不查6个,已全部整改。并给予承办法官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
六是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对离任人员47人进行大数据比对,共筛查出离任干警担任代理人2人,已进行处理,经过排查,未发现离任后的人员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七是常态化整治“2+X”问题。累计发现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方面突出问题4个,学习贯彻新思想不认真不踏实不全面方面问题1个。
针对学习贯彻新思想不真不实不全问题的整改。我院已制定全院性年度学习计划。并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各支部开展的研讨会以及依托学习强国APP自学等形式,强化新思想的学习效果。
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全院干警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审限管理,及时发放案款和处置执行财产。不断加大敦促书记员案件归档力度,提高归档效率。
针对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全部清退违规报销款项,并对32名违规报销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为群众办实事方面
我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纵深推进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和检验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双进”专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法院铁军。
一是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白沙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联防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为残障人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细则》,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公告》等,推动队伍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紧密结合法院工作职能,聚焦聚力乡村普法、禁毒宣传、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2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已累计执行到位款项2038.41万元,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48件,减免诉讼费6000元,为35名农民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普法受教育群众500余人次。
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开展《晒笔记,谈心得》专题活动。由院领导带头在微信公众号晒学习笔记,分享学习心得,与全体干警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截止目前,已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众号中连续刊发了《晒笔记 谈心得|纪明杰:坚持不懈深入学习 对照<党章>认真履责》《晒笔记 谈心得|李信海:坚定人民立场 推进自我革命》等26篇心得体会,累计阅读量超过20000次,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制定十五项长效机制,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队伍教育整顿过程发现的问题,我院党组通过多次审委会和党组会研究,制定十五项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补齐短板,实现标本兼治。
三是接入海南智慧微法院小程序让群众足不出户解决司法需求。4月21日,我院将海南智慧微法院小程序接入微信公众号,让群众轻动指尖便可完成审判立案、执行立案、诉前调解等司法流程。同时,进一步优化微信公众号功能设置,将裁判文书查询、观看庭审直播、公开执行、送达公告等内容统一纳入司法公开栏目中,便于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在线参与诉讼的便捷。
四是出台细则,实现服务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四个有”。5月7日,白沙法院联合白沙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白沙黎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障人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细则》,通过制定一个方案、出台一个细则、创新一套诉讼机制、形成一股合力“四个一”实现了院内工作有标准、社会帮扶有制度、审判业务有规范、全民共助有力量“四个有”,增强残障人士公平正义获得感。已为残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