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沙法院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清场,成功将涉案房屋交还申请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韦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某未支付租金,韦某诉至白沙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白沙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王某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返还韦某。但王某未按判决履行清退房屋义务,韦某于2022年3月16日向白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白沙法院执行局钟祥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联系王某。经了解,王某因个人家庭事务原因,不在海南省,故无法按判决书履行义务。同时,王某对于白沙法院执行通知书内容予以认可,但其因疫情管控隔离,短期内无法返回海南省进行房屋交接。了解情况后,钟祥法官到涉案房屋地点进行勘察,并与申请执行人韦某核实。韦某表示,王某所说的情况属实,但因韦某急需将房屋收回进行下一步生产经营,希望尽快收回房屋。
为达到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钟祥法官现场通过电话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房屋由白沙法院强制清场,将王某的物品临时存放五楼内的一间房屋,并由白沙法院张贴封条,限期王某60日内领取,逾期视为放弃,剩余部分房屋交付韦某。3月31日,白沙法院在县检察院的监督、见证下,将涉案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韦某,并对存放的被执行人王某私人物品进行封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过程中,面对群众诉求及当前形势下的防疫要求,白沙法院严格“硬管控”,做实“暖服务”,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